
四轮电动巡逻车的管理规定!
发布时间:
2022-04-06 14:03
电动巡逻车有指定负责使用和管理,本巡逻车遵循专车专用、专人专驾、安全运行的原则,严格管理车。巡逻车的日常保养,维修,加油等事项由指定负责人办理。全体治安人员积极配合调度使用车。
指定人员才能驾驶,且有驾驶执照。使用车必须向指定人员申请或者审批才能使用。驾驶车必须严格遵守交通法规和操作规程。
面对突发事故第一时间启动警报器,并且第一时间达到现场。在处理事故时,巡逻车应该停靠在安全的位置,人走车熄,钥匙随时携带。锁住刹车,关闭门窗。
未经指定的人员严禁动用车;未经主管领导或综治办主任同意严禁将车开出;暂停使用时,车必须停在办事处车库内;外出或巡逻过程中严禁随意带人载物。巡逻时一般应开启车顶灯;无紧急情况时严禁使用警报器;无业务需要不得随意使用喊话器。
使用前要对巡逻车进行全面检查,有疑问或者故障要及时反馈给维修人员或者相关技术人员,对车辆进行及时的清洁、保养。每天做好维护记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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